如果您的车辆被盗抢,并已在公安部门报案,要销户您的车辆,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向公安部门申请开具车辆的丢失证明。
2. 携带车辆的丢失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身份证到当地车管所。
3. 在车管所领取并填写《车辆注销申请表》,确保所有信息均按照真实情况填写。
4. 向车管所提交所需材料,包括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等。
5. 车管所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车辆将被注销。若审核没有通过,您可能需要补充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请注意,如果您的车辆被盗抢后被找回,并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了盗抢信息,您仍然可以按照上述步骤办理车辆的注销手续。另外,未办理报废销户的被盗车辆有可能影响新车上牌及驾驶证更换等相关业务的办理。因此,为了确保一切正常,建议您在车辆被盗抢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