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预算拨款的一种方式。其划拨程序为: 财政部门根据一级预算单位申请,在核定的年度预算拨款数额内,根据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开出拨款凭证,从国库存款内把资金划转到主管部门在银行开立的经费存款户,然后再由主管部门按财务级次,逐级将经费转拨到用款单位。实行预算包干的资金,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