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转账是否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行为人是在明知上游犯罪的情况下,提供银行卡、收款码等支付结算工具,协助资金转移,那么可以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但若行为人仅是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帮助他人进行转账,而未实施其他帮助行为,则不宜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对于帮信罪和掩隐罪的认定,关键除了上游犯罪的完成状态外,还包括主观明知的内容。掩隐罪需要主观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帮信罪需要主观明知上游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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