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随身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携带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未携带居民身份证件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警告,并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如果公民故意不遵守规定,拒绝出示或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