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首先,公司需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 提交参保材料: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公司需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参保材料,包括《花名册》、度工资总额等。
3. 办理建筑项目工伤保险:携带上述材料到工程项目开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4.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申请后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5.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需在每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6. 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公司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并代扣代缴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7. 开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在完成以上手续后,公司可凭完税证明(税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8. 办理工伤保险终止手续:工程项目结束后,公司需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终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