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在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被警察或法院传唤之前,自行前往警局或法院,向司法机关表示愿意承认罪行并接受惩罚的行为。
自动投案通常被视为对犯罪的忏悔和悔罪,可以在被判刑时减轻刑罚。
而主动投案则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犯罪后或被警方通缉之后,自行向司法机关投案的行为。
主动投案可能是为了避免逃避追捕和惩罚,或者是出于对错误行为的自我反省和愧疚,亦或是为了寻求宽恕和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