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济南市户籍,年满六周岁(限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自理能力,接受过正规幼儿园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已经接受过义务教育具有学籍的儿童不能参与报名)。 2.按照《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经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