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大致如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123。
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天或七个工作日)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123。
受理与组成仲裁庭: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将组成仲裁庭,并通知双方当事人1234。
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前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五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1234。
仲裁调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庭会先进行调解,尝试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234。
仲裁裁决: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将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仲裁案件通常应在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1234。
送达与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将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1。
以上流程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仲裁的公正、公平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