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2、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可在我市举家登记常住户口。
3、在我市或者是外地就读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可以在我市任一城镇派出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