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个国家进行贸易交易时没有美元作为中间货币,通常会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本币结算:
直接本币结算:双方商定将交易金额以其中一方的本币结算。例如,如果中国和日本之间进行贸易,可以商定以人民币或日元结算,而不是使用美元。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对彼此的货币汇率有一定的了解和信任。
使用第三国货币结算:如果双方没有一致的货币,可以使用一个第三国的货币来结算。例如,中国向阿根廷出口商品,双方可以使用美元或欧元进行结算。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本币结算的风险通常比使用美元结算更高,因为货币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贸易商损失或收益。因此,货币汇率的风险应该被双方考虑,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