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育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类别有所不同。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一类医院、二类医院和三类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800元、500元和300元。住院统筹基金和大额补助支付比例为一类医院65%、二类医院75%、三类医院85%。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年度限额为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25元。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报销生育期间的住院费用,办理地址为市政务大厅一楼8号窗口,需要准备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一卡通复印件等材料,市一医院的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用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