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办好报关时就是确认收入,企业出口商品必须以离岸价(FOB价)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
若出口商品采用到岸价(CIF)成交并记账的,企业可先根据实际记账收入申报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当期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一律冲减外销收入,但不参与平时的免抵退税计算,在一定时点(通常在年末)对其进行结算调整免抵退税。
对出口业务较少的企业,也可将国外运保佣与每笔销售对应起来(可以提运单号或出口发票号为关联)进行免税申报,即每一笔免税明细申报后跟一笔运、保、佣冲减的记录(负数反映,调账标志为“国外费用冲减”),此时该冲减记录参与不予抵扣税额的计算,年终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