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面为100%。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其中一等奖学金8000元/年,覆盖面40%;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覆盖面30%;三等奖学金3000元/年,覆盖面30%。此外,推免生在一年级可自动享受一等奖学金,名额单列。
3.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4.“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岗津贴由导师或导师所在课题组等视项目经费情况并结合研究生助研实际表现予以资助,原则上可参照每岗每学期3000元、2000元或1000元执行;助教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月,由学校支付;助管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月,其中实行校院两级财务管理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助管岗津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支付,其他培养单位及学校职能部门的助管岗津贴由学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