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结束后的规定:
禁渔期结束后,全市禁渔区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仍然禁止垂钓。
其他非禁钓水域允许“一人一杆双钩”的娱乐性垂钓,但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使用泥鳅、鱼虾等活体诱饵料垂钓也是不允许的。
禁渔期和禁渔区的规定: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开展渔业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和挖沙采石等活动。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将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将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特定水域的禁钓规定:
明月江小河嘴电站大坝至松石洞电站大坝河段属于长江十年禁捕水域,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禁钓期(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余时间段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禁渔区包括州河达万铁路桥以下至金龙大桥以上9公里范围,以及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通川区、达川区)、巴河岩原鲤华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渠县)、后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宣汉县)、龙潭河国家级水产种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