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区划级别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
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中共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
直辖市同时也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还被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
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家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