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关监管区 《海关法》规定:海关监管区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交换局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以及虽未设立海关,但是经过国务院批准进出境的地点。
2.
领海和毗连区 我国领海为邻接我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宽度从领海基线起为12海里。毗连区指沿海国为了有效的防止走私,实行防疫,执行移民的目的而在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划定的行使管辖权的区域。我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海一带的海域,宽度为12海里。领海是海关监管区,海关可依法行使常规监管任务;毗连区不是海关监管区,但可以根据政府授权,执行某些特殊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