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年龄小于八周岁的儿童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2. 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超越部分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年龄在八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 以欺诈、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欺诈是指虚假陈述或者其他手段,误导对方作出行为。胁迫是指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对方作出行为。
4. 买卖、借款、租赁等合同中约定明显不公平的条款的,该条款无效。明显不公平是指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条款。
5. 法律禁止的民事行为无效。例如,禁止赌博、卖淫、媒介交易等行为。
6. 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例如,未经法定程序取得的法律文书、未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的不动产交易等。
如果一个民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该行为视为从未发生,其效力不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