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不能指定招标机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保证公正性:如果招标人能够指定招标机构,那么可能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指定的机构可能会倾向于招标人的利益,从而影响到其他潜在投标人的竞争机会,破坏了招标的公正性。
防止腐败:允许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可能引发腐败问题。招标人可能会选择与其有利益关系的机构,从而达到不正当的目的,损害了整个招标过程的诚信度。
提高效率: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方式,可以吸引更多的投标人参与,从而增加竞争,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如果招标人能够指定招标机构,可能会限制竞争,导致项目的效果不佳。
法律法规要求: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了招标过程必须公开、公正、公平。招标人不能指定招标机构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因此,为了保证招标的公正性、防止腐败、提高效率和遵守法律法规,招标人不能指定招标机构。招标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能够在相同的条件下竞争,以保障整个招标过程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