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达不成协议,法院进行分割。
三,在登记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共同还贷,离婚时归登记一方所有,但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四,一方登记前父母购买房属于对自己子女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不予分割。
五,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屋,在双方离婚时,按各自父母出资比例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