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且没有超过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那么本人今年每月应交养老保险金额为:15000元✕8%=1200元。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即:15000元✕22%=3300元。个人养老账户每月进项=15000元✕8%+15000元✕3%=1200元+450元=1650元。社会统筹每月进项=15000元✕19%=2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