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获得县级好人荣誉是一种荣誉表彰,虽然不能直接评定高职职称,但可以作为教师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业绩的一种证明。
在高职评聘过程中,教师可以将自己获得的县级好人荣誉作为自己的业绩之一进行陈述,说明自己在工作中的工作成果、师德师风表现以及对学生的关爱等方面的表现。
这样有助于评审委员会了解教师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教师获得高职职称的机会。
但需要注意的是,评定高职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除了荣誉证明外,还需要有足够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