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较2023年提高30元,居民医保待遇也相应提高。居民门诊报销额度由200元提高到300元,由以前只能在已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变为取消签约,市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均可报销;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由87%提高到90%。
目前,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和三级医院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77%、62%,居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