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推定全损
1,车辆承载结构件变形、折曲或移位,需要校正的(这里主要指以承载式车身为主的小型乘用车)。
承载结构主要有以下几部分:前架子头 (左、右)/后架子头(左、右)/A、B、C、D柱/左右边梁。
2,激光焊接点开焊,(例如轮毂旋开焊、底槛撕裂变形的)不可拆卸部件,需要切割焊接的。
3,修复后安全性、可靠性无法达到出厂技术标准
技术上可以修复,修复后只恢复了物理特性,但是承载结构的刚性下降,日后使用中变形和掉漆生锈机率大,再次发生事故后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例如车辆纵梁变型校正或焊接)。
二、水淹车
积水进入车内,达到水淹车二级或以上的,车内线束等电器浸水的,无法恢复车辆技术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火烧车
车辆局部过火,导致车漆溶化、熏黑,发动机</a>舱附近烧蚀痕迹的,车身钣金过火导致刚性和强度降低的,(这里主要指车身金属部件过火)可以定义为火烧车。
单纯由于电线接头或用电器老化短路引起的线束烧蚀或熔断,以及保险盒或继电器的局部烧蚀,没有造成金属结构和钣金件过火的,通过更换排查,可以恢复的,笔者认为不属于火烧车范围。
四、修复成本过高
维修费用(配件+工时费)相加达到或超过该车型无事故市场价值。例如某款车型的零整比达到了13:1,就算非重大事故,维修费用也会很高。
在现时案例中,维修费用达到该款车型市值的60%,可以考虑推定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