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的通知),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1000元/人,年提高到2000元/人,年,两种及以上病种由1500元/人年提高到3000元/人年。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支付限额,单病种由500元/人年提高到1000元/人年,两种及以上病种由800元/人年提高到15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