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工资、奖金收入。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个人贷款转存。
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5、继承、赠与款项;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6、纳税退还;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7、其他合法款项。
二、除了限制转款路径外,还并对公转私作出了规定:
1、对公账户管理额度起始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额度起始为10-30万之间。
2、大额提现务必提前做好预定,各商业银行将创建预定标准,对大额获取现钱业务,推行预定规章制度,并将有关信息内容报告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
3、现钱实物可追溯,起始之上的现钱存取,每一张人民币实物的冠字号码要与存取业务信息内容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