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河北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的性质来确定。
如果占用的是农用地,那么每处宅基地的面积不应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如果占用的是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那么每处宅基地的面积不应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因地方政策和法规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在涉及具体的宅基地问题时,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法律专家,以确保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