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符合规定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受理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的申请,并录入系统;
3.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审核、结算申请的医疗费用;
4.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审签后将结算医疗费用传送至市社保基金中心,由市社保基金中心拨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