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定,集合竞价阶段的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涨跌幅限制的价格,也就是不能低于跌停价。这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稳定性,防止股价在短时间内大幅波动。如果集合竞价阶段出现低于跌停价的成交价格,将会对市场秩序造成混乱,可能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因此,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出现低于跌停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