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生育报销标准如下:
剖腹产报销:
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
医疗费用在2000元至7000元(包含7000元)的部分,按45%报销。
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的部分,按65%报销。
顺产报销:
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
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
此外,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孕产妇,如果因并发症或合并症需要治疗,除了新农合按规定比例报销外,再给予孕妇400元补助。自然分娩的孕妇,新农合给予400元补助。余下的孕产妇项目据实补助,但不得超过400元。对于未参加新农合的,直接给予4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