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是按月进行的。如果您在某个月份停止了失业,那么您在该月份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例如,如果您在5月份停止了失业,那么您在6月份是无法领取5月份的失业保险金的。但是,如果您在6月份重新开始失业,那么您可以在该月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失业期间有其他收入,那么您可能无法领取全部的失业保险金。此外,如果您重新就业后,您的失业保险金也会随之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