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12共修改了32个罪名,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国家安全罪、网络安全罪和行贿罪。其中,新增并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网络煽动、勾联颠覆国家政权罪”等18个罪名,同时对原有的国家秘密、危害公共安全、封锁措施等罪名进行了修改。
对于行贿罪,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出售、提供、买卖个人信息等罪名也进行了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