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坏账独立核销法。部分银行对信用卡出台了专门的核销规定。在加强银监会、银行业协会等外部行业监管,加强核销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的前提下,授权符合监管要求的发卡银行独立核销。
2.坏账低门槛核销法。考虑到信用卡业务风险高、贷款周期短的特点,银行在核销政策上降低了信用卡核销门槛。而且,核销后还需要继续催收,不存在核销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在降低坏账核销门槛的同时,要加强核销后贷款的管理。
3.确定坏账的核销条件。核销条件变更为只要符合列出的十大核销条件之一,就可以认定为坏账。同时,取消追索核销金额限制,符合条件2万元以上的也可以核销,有效避免此类账户仅为获取核销证明材料而提起诉讼报案,浪费业务成本。
4.适当减少坏账核销程序。改变传统的层层申报、逐级审批核销模式,采用集中核销模式,减少核销环节。简化信用卡共性申报核销材料,保留申报汇总表和债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