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主观题设置选做题,改革之后的选做题一直是商法和行政法二选一。至于说到底选做哪个,我认为这不是在备考阶段应该考虑的问题,也没有必要在备考阶段考虑。
根据往年备考及考试情况来看,有的考生在备考时就铁了心只备考行政法或者商法,结果考场上傻眼了,所备考的科目没思路,做的一塌糊涂,而没有备考的科目根据反映很简单,后悔晚矣。所以建议大家备考时要两个学科都要备考,这样不仅可以学知识,而且还会让自己在考场上选择的空间更大。也就是说两者都备考,考场上哪个更有思路就选做哪个,就应该这么做。
因此,备考中,一科不落下,选做题涉及的考点也不多(行政法也就考官民资格认定、行政行为性质判断,以及行政法上的救济等;商法主要考股东、公司、债权人等之间的那些事),没有必要备考时就舍弃一科,两科都学才是正确的选择。大家努力,预祝二战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