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XX),现就甲方为该合同提供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担保范围
甲方为乙方在该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付款义务、质量保证责任、交付义务等。
二、担保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期限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合同项下全部义务、责任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方式
甲方以其在该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财产作为担保,并承诺在乙方遭受损失时承担连带责任。
四、担保责任的解除
1. 若乙方在《买卖合同》项下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则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 若《买卖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则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担保约定,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乙方违反《买卖合同》项下的约定,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内容如有与《买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5.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6.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7.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8.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不会对甲乙双方的经营活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9.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