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对于贫困户还有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对接,减轻患者负担。
一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90%,目录外费用占比10%以内报销70%;
二类贫困人口目录内费用报销70%,目录外费用10%以内报销50%。补偿金额上不封顶。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50%,转外住院目录外费用超过1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