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3000元补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800元补贴。
2.高技能人才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补贴。
3.“两后生”储备性技能培训。按每人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补贴。
4.新型学徒制培训。按《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172号)规定执行。
5.直补个人培训。我区户籍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自选机构并垫付培训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12个月内申请补贴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3000元培训补贴。
6.创业(网络创业)培训。“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模块分别给予每人400元、1200元、1600元培训补贴,网络创业培训给予每人1600元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