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 医疗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康复费:参照医疗费。
3. 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 x 元 x 人 x 天。
4. 交通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 x 元 x 人 x 天,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计算公式为: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7 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5 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3 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21 个月。
6. 伤残津贴: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7.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 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上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进行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