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所报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与《复试通知》一并公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同意函于网报结束前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待查。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