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变化如下:
①对于在职职工,用人单位缴纳的统筹账户部分不再返还给个人账户,统一按照职工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2%记入。相当于自己缴的归自己(仅限于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可不是这样)。
②对于退休人员,全部统一标准,一般是按照统筹地区实施门诊共济制度上年度(2023年度)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的2%左右。统一划入,以后不再调整。这样的情况,跟北京市一直以来执行70岁以下人员按照100元、70岁以上人员按照110元记入的规则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