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外补贴包括:交通费、高寒补贴、房改补贴、取暖费、军龄津贴、工伤补贴、回民补贴、独生子女费、生活补贴、书刊费及原企业已支付退休职工的其它费用等。
(一)量力而行。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在职职工工资的企业,不具备发放统筹外费用的政策条件,不要与其他企业盲目攀比。
(二)公平合理。统筹外费用包括养老、医疗、丧葬费用项目,企业不得重复设置,不得随意提高标准,不得以工资形式发放。